各旗縣區科技局、財政局,稀土高新區科技創新局、財政局,各有關單位:
按照自治區科技廳、財政廳印發的《關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的通知》(內科資字〔2024〕23號)(請從自治區科技廳網站“通知公告”欄查閱),請各地區、部門按文件要求認真做好項目征集推薦工作,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申報程序和要求
(一)項目單位申報
申報方式:通過蒙科聚平臺,,申報單位登錄“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”,按照說明填寫注冊信息并提交至歸口管理部門(包頭市科技局)審核。已經注冊的單位可以直接登錄。
注意事項:
1.所申報的項目必須符合自治區申報通知規定的資金支持范圍、額度,以及項目實施單位、項目負責人資格等具體要求。
2.項目申報單位具有開展科研活動的基礎,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術裝備等條件、研發經費投入、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。
3.項目申報單位法人、項目負責人應對所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,項目單位、項目負責人須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。
4.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法人的,須提供近2年報送稅務局的企業年度財務報表(包括資產負債表、利潤表或業務活動表、現金流量表),企業成立不足2年的,須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,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資金比例不得低于1:1。存在停產和資不抵債情況的,不得申報。
5.各級行政機關(含參公事業單位)不得牽頭或參與項目申報,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及參加人。
6.項目負責人應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,熟悉本領域國內外技術、市場動態及發展趨勢,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,科研誠信記錄良好。
7.編制經費支出預算符合項目實際情況,科學合理。如果項目立項后,中央引導資金實際資助額度未達到申請額度的,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配套解決。
8.申報書中項目牽頭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(或個人簽字)均使用電子印章,請在申報截至前辦理好電子印章(建議提前7天左右)。請登錄內蒙古數字證書認證有限公司門戶網站辦理。
(二)旗縣區及行政主管部門推薦
各旗縣區科技、財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除市本級預算單位之外的項目申報審核工作,主要對項目申報資料的完整性、申報主體資質和資金支持方向相符性進行初審。同意推薦的項目,由旗縣區科技、財政部門出具推薦文件,科技部門匯總申報材料后統一報送。
市直有關單位申報項目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,在《包頭市申報204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信息匯總表》上加蓋單位公章后,報送市科技、財政部門審核。
(三)市科技、財政部門推薦
市科技局、市財政局對申報的項目組織專家論證和現場考察,按照自治區規定數量擇優推薦上報。
二、申報時間、聯系方式
(一)報送時間
1.請各項目申報單位及時完成網上申報,于2024年7月1日前,將紙質項目申報材料及《包頭市申報2024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信息匯總表》(見附件)報送旗縣區科技局審核。
2.旗縣區科技局、財政局審核后,于7月2日前,將推薦文件、《包頭市申報2024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信息匯總表》和申報材料報送市科技局、市財政局(其中市科技局2份,市財政局1份),同時將電子版推薦文件、《包頭市申報2024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信息匯總表》發送到郵箱btkjjjhc@163.com。
3.市直有關企事業單位申報的項目由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推薦,報送時間、材料要求同上。
(二)聯系方式
1.業務咨詢:
市科技局高新技術科:0472-5618489
市科技局農村與社會發展科:0472-5618488
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:0472-5618486
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:0472-5618490
市科技局資配科:0472-5618478
市科技局醫藥產業科:0472-5618480
2.網絡在線填報和推薦咨詢:
市科技局戰略規劃科:0472-5618474
市財政局科技教育科:0472-5228784
3.旗縣區科技部門聯系電話:
包頭市科學技術局
包頭市財政局
2024年6月5日